人身傷害一審勝訴后,二審被告上訴了還用請律師嗎
損害賠償2025-01-08 21:09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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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一方,是否需要聘請律師,都由當事人根據(jù)案情的實際情況自主決定。從審判的角度看,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法條鏈接《刑事訴訟法》1、第二百二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2、第二百二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一)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jù)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二)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四)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不開庭審理的,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訴、抗訴案件,可以到案件發(fā)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原問題:《刑事案件 一審結束后嫌疑人方上訴,被害方還用請律師麼?》回復于 2022-12-23 14: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