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國外,第一次沒判了,第二次怎么才能快速判離
婚姻家庭2025-01-09 17:03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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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在實踐中,很多人咨詢我一個問題,即“我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不離,那我第二次起訴就一定能判離嗎”,這個問題具有一定代表性,衷震律師現(xiàn)就此問題解答如下。 首先,這個說法是民間傳聞,沒有明確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具有必然性。 其次,第一次起訴離婚不一定判不離,第二次起訴也不一定判離婚,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還是要看證據(jù)和訴訟策略,要讀懂法官的審理心態(tài)。 非專業(yè)婚姻律師或當事人經(jīng)常犯的錯誤是,機械依據(jù)法律理論起訴離婚或機械依據(jù)民間傳聞如第一次判不離婚第二次就判離等說法辦案,這往往碰壁。衷震律師辦理的離婚案件有很多都是第一次起訴就判了離婚,而有的離婚案件第二次起訴還是判不離,這是為什么?我們需要讀懂法官的審理心態(tài)。 法官判離婚或判不離婚,有兩個依據(jù),一個是根據(jù)原告舉證能否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條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標準,其二是根據(jù)庭審調查得出的主觀心證,即這個案子判離婚是否有其他危險性。通俗點說,就是法官判離或不離,一是看證據(jù),二是庭審具體情況,兩者之中被告方表態(tài)是否堅決激烈又尤為重要,之所以在基層實踐中大量出現(xiàn)第一次判不離婚的原因對方在庭審調查中激烈的表態(tài)不離婚給法官產(chǎn)生了心理壓力。這種情況在農村法庭尤其突出。例如2009年,我代理鄭某第二次起訴其丈夫離婚案,當時在進賢縣法院立案審理,男方在開庭時帶了40多名親友圍堵原告鄭某要求其撤訴,而且男方70多歲的母親一度爬到了進賢法院5樓法院如果判離婚就跳樓自殺威脅,在被告制造的這種強烈氛圍下,法院審理法官對我說真不敢判,還是下一次來吧。這一典型案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原告起訴離婚,如果證據(jù)不是很充分又遇到了非常頑固不同意離婚的被告,那么法院也不一定在第二次就會判離婚。 要達到法院支持原告訴請離婚的目的,原告需要在律師指導下做好三個準備,即訴狀的精心策劃,開庭前與法官的充分溝通,給予被告強大的心理壓力迫使其同意離婚。衷律師會在其他文章中就此三個要點展開陳述 原問題:《第一次法院沒判離婚第二次法院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05-17 13: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