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不作為,暖氣不達標,沒人管
損害賠償2025-01-10 10:3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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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向當地供熱主管部門投訴。 以黑龍江為例,根據《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guī)定: 第三十六條 居民用戶室內溫度低于本條例規(guī)定最低溫度或者合同約定溫度的,用戶可以告知供熱單位。供熱單位自被告知之時起10小時內進行現場測溫。雙方對未達標溫度沒有異議的,對測溫時間和結果應當共同簽字確認,供熱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采取改進措施。自告知時起48小時仍未達到溫度標準的,供熱單位應當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標準熱費退還用戶。 雙方對未達標溫度有異議的,居民用戶可以向供熱主管部門投訴。供熱主管部門應當自用戶投訴之時起24小時內采取現場免費測量的方式,確定室內溫度。由于供熱單位原因未達到供熱標準的,供熱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供熱單位采取改正措施,自用戶投訴之時起48小時未能改正的,供熱單位應當自接到用戶告知之日按照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向用戶退還熱費。 居民室內溫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準熱費的30%;室溫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準熱費的50%;室溫低于14度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準熱費的100%。屬于熱源單位原因的,供熱單位先行賠付,再向熱源單位追償。 退還熱費總額=日標準熱費×室內溫度不達標天數×室內溫度不達標退還熱費比例 日標準熱費=用戶應交納熱費總額÷年度供熱期天數 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的居民供熱溫度最低標準高于本條例規(guī)定的,供熱不達標責任追究按照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執(zhí)行。 非居民用戶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擴展資料: 相關法律法規(guī): 第三十七條 供熱主管部門使用的測溫器具應當為具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認定標識的測溫器具。 供熱主管部門現場測量溫度的,應當將測量的時間、地點、用戶名稱、設施狀況、檢測器具編號、檢測人員、在場人員等信息記錄清晰、完整。記錄憑證應為三聯(lián)形式,由供熱主管部門、用戶、供熱單位各自留存。 供熱主管部門應當對供熱單位的供熱服務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設置用戶公開投訴電話,及時查處投訴人反映的問題。 第六十二條 供熱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構成犯罪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上級監(jiān)察部門查處并追究行政責任: (一)供熱主管部門擅自變更經批準的供熱專項規(guī)劃的; (二)供熱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擅自批準建設供熱工程項目的; (三)供熱主管部門挪用供熱基礎設施配套費的; (四)供熱主管部門接到舉報、投訴不及時受理,或者發(fā)現違法行為未及時查處的; (五)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擅自采購、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的建設工程予以驗收備案的; (六)電力行政管理部門以電量指標限制熱電廠對外供熱的; (七)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程檢測供熱計量產品,增加供熱單位負擔的。 百科-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 原問題:《暖氣不熱沒人管找哪個部門投訴處理》回復于 2022-05-17 1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