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歲與同學打架,導致對方輕傷二級怎么判,對方先動手
刑事辯護2025-01-08 06:4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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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jù)齊全后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后經(jīng)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于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于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并執(zhí)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三,我國刑法中有關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根據(jù)具體年齡不同也是不同的:如果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則不需要負任何刑事責任,但其會責令其父母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情況下送少管所。如果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則對于那個被打成重傷的情況要負刑事責任,罪名會是故意傷害罪,對于輕傷不負刑事責任。如果是十六周歲以上十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則都要負刑事責任,不過對于輕傷的情況要看對方是否起訴,對方不起訴則不負刑事責任。 原問題:《十四歲打架把對方打輕傷該怎么處》回復于 2022-05-17 08: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