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男方被傳喚
婚姻家庭2025-01-09 15:3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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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要看女方是什么時候起訴的。法院不能直接宣布男方失蹤,需要男方利害關系人的申請才可以,法院宣告失蹤需男方失蹤兩年以上。法院可以判決離婚。追問:那么法院是依據(jù)哪些法律條例判決離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最多依據(jù)的是婚姻法 原問題:《女方向法院起訴,向男方提出離婚,男方經(jīng)公告?zhèn)鲉救晕吹酵⒓釉V訟。那么法院能否宣布男方為失蹤人?》回復于 2022-05-17 01:5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