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派出所對我言語威脅
律師回復(fù)
-
月幫助201720人對于威脅行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由公安機關(guān)依法進行處理,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jù)實際情況及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進行核實。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wù)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擴展資料: 幼兒教師威脅性語言 幼兒教師威脅性語言指的是幼兒教師發(fā)現(xiàn)幼兒的某種行為與幼兒園常規(guī)、自己的某項要求不相符時,對幼兒使用言語壓迫等行為,通過語言力量使幼兒害怕從而按照教師意愿行事。 教師威脅性語言對幼兒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對幼兒的心理造成的反面影響是無法彌補的。有研究表明,在小時候受過語言威脅的孩子長大后會比其他孩子更缺乏安全感。 幼兒教師使用威脅性語言的對象主要是幼兒,由于幼兒的認知水平有限,他們往往不知道如何排遣負面壓力、正確認識自己,對其心理、行為、個性等方面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響。 教師預(yù)見幼兒翹椅子會有往后倒地的危險時加以警告,幼兒不聽,繼續(xù)重復(fù)動作,“你再翹椅子就會摔倒,磕得滿頭都是血,會有好大一個口子,很疼很可怕的!”孩子嚇哭后,一些教師會說“再哭就不讓爸爸媽媽來接你回家!”“把你送到其他班級去!” 對幼兒個性的影響。區(qū)域活動時間,老師請小朋友選擇不同的活動區(qū)玩耍。小雅在多個活動區(qū)進進出出,老師看到后把小雅扯出來說:“你再到處亂跑,就不準你進活動區(qū)玩。”這給了其他幼兒一個警示作用。 從當前看,這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方法,因為班上幼兒知道哪些行為是不可取的,就不會輕易去做。在這個階段,教師可以很容易地控制班上幼兒行為,方便自己教學(xué)活動的開展。但從長遠來看,幼兒被教師的這一套弄疲憊后,知道教師的套路,即教師只是嚇唬嚇唬自己,警示的作用也消失了。 人民網(wǎng)-把威脅性語言“掃”出幼兒園 原問題:《有人對我言語威脅,如何尋求法律保護?》回復(fù)于 2022-05-16 16: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