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糾紛婚姻法?
婚姻家庭河南 周口2025-01-08 10:38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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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彩禮,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彩禮。出現(xiàn)以下幾種情形是要退彩禮的:在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當然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或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jié)性交往時的贈與這些都不算彩禮,是不退的。從法律角度審視彩禮給付的目的,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彩禮的目的,是彩禮予以返還的一個基本條件?!白鳛榻o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含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舊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司法解釋規(guī)定彩禮予以在一定條件下返還,在法理上體現(xiàn)了對對價行為公平性的保護。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第2、3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原問題:《最新婚姻法彩禮糾紛是怎么規(guī)定的》回復于 2022-05-15 22: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