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詢一下離婚的流程,起訴流程
婚姻家庭河北 衡水2025-01-08 19:18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jù);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jīng)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nèi)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nèi)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jù)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jù),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jù);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jù);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nèi)向對方發(fā)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chǎn),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nèi)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原問題:《去法院起訴離婚的流程有哪些》回復于 2022-11-17 21: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