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強行流轉村民土地,村民有權拒絕嗎
其他寧夏 中衛(wèi)2025-01-08 14:2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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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有權利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第三十五條,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第五十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強迫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該流轉無效。 第六十一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者強迫、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shù)蓉熑危磺楣?jié)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問題:《農民有權拒絕土地流轉嗎》回復于 2022-05-14 02: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