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兩個字薪酬改革亂扣工資。本月提出離職,被領導駁回
勞動爭議福建 莆田2025-01-08 11:2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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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正常辭職用人單位克扣工資是違法行為。辭職不需要單位同意。也不是必須填寫公司的辭職書。一、正常辭職。依據(jù)《勞動合同法》37條的規(guī)定,你提前30天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并辦理離職手續(xù)。二、快辭。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guī)定的情況(例如未繳納社保、拖欠工資等),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jīng)濟補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經(jīng)濟補償金,不給辦理離職手續(xù)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原問題:《關于辭職扣工資》回復于 2022-12-08 01: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