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法院不發(fā)傳票可以直接拘傳
合同糾紛河南 焦作2025-01-08 12:39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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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所謂拘傳,是人民法院強制必須到庭的人到庭的措施。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適用拘傳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拘傳只適用于必須到庭的被告。所謂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yǎng)、撫育、撫養(yǎng)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對于原告和不是必須到庭的被告不適用拘傳。在審判實踐中,給國家、集體或其他人造成傷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也可適用拘傳。第二,必須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不僅傳喚的次數(shù)不得少于兩次,而且兩次傳喚都必須采用傳票傳喚的方式。第三,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如果被告有正當理由無法到庭,不能拘傳。 原問題:《法院不發(fā)傳票可不可以直接拘傳》回復于 2022-11-17 04: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