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路汽車北向南超速行駛,我從甘草營路口從東向西騎電三輪,被超速的車撞上29米,認證書上說我主他次,責任劃分合理嗎?我輕微傷
交通事故河北 邯鄲2025-01-08 21:29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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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另外從支路進入干路的機動車輛在無交通警察指揮和交通信號燈的情況下要避讓在干路上行駛的機動車輛,讓干路上行駛的機動車輛先行從你的描述來看對方責任大 原問題:《我從北向南行駛在路口被一輛從東向西行駛的車撞了,對方超速交警判定我主責說我沒讓行干道車輛,》回復于 2023-01-05 23: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