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冤案準備向高院再審,有沒有勝訴后收費
合同糾紛浙江 溫州2025-01-09 00:5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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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訴訟費由原告預交,法院判決后,依判決書的判決確定訴訟費用的承擔,原告預交的訴訟費用在判決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財務部門辦理退費手續(xù)。訴訟費用中案件的受理費,屬于當事人應交納的費用,而訴訟中的其他費用,則屬于當事人應支出的費用。訴訟費用的交納和退還按以下的規(guī)定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交納辦法》第10條第1、6項規(guī)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zhí)行申請費執(zhí)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督患{辦法》第11條規(guī)定的費用,待實際發(fā)生后交納。當事人在訴訟中變更訴訟請求數額,案件受理費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1、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增加后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補交。2、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減少后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退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依照《交納辦法》第9條規(guī)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預交。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分別預交。來自網絡。 原問題:《我是原告、現在勝訴了,訴訟費是不是向法院要回?怎么樣辦理?要申請嗎?》回復于 2022-05-24 15: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