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院怎么分案
經濟糾紛河南 濮陽2025-01-09 19:23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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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國有四級人民法院,分別是: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1、其中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是:一般的第一審民事案件,都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2、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3、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是:在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是: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和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案件。 原問題:《法院執(zhí)行案件分類是怎么樣劃分的》回復于 2022-05-23 16: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