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處分我不服該怎么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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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學生對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可以向?qū)W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2、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并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復查結(jié)論并告知申訴人。需要改變原處分決定的,由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交學校重新研究決定。 3、學生對復查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可以向?qū)W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接到學生書面申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nèi),應當對申訴人的問題給予處理并答復。 原問題:《大學生被記過處分不服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15 18: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