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我家里人
損害賠償廣東 揭陽2025-01-07 12:13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嚴格意義上來說,對方只是到你家吵鬧,你打他并不算正當防衛(wèi),對方只能算是尋釁滋事,不存在對你家的財產(chǎn)和人身進行不法侵害。如果他們在你家毀壞東西或者先動手打人的話,你再還手就算正當防衛(wèi)。如果他們沒有毀壞東西,也沒先動手打人,那你還是直接通知警方來吧。 原問題:《對方上門尋釁滋事 闖到我家里吵鬧 打他算不算正當防衛(wèi)?》回復于 2022-05-22 15: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