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訴離婚,法院要我提供地址,寄材料給我。這是什么情況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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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去法院起訴離婚,一般需要當事人本人帶著身份證、結(jié)婚證、起訴書等材料,到對方住所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起訴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第一,起訴書。起訴書需要寫明原、被告身份信息、案由、訴訟請求、事實及理由。第二,相關(guān)證據(jù)。有孩子的,要準備孩子的出生證明。有財產(chǎn)的,要提供需要法院處理的財產(chǎn)清單并附相關(guān)證據(jù),對方有過錯的,需要提供對方過錯類證據(jù)。第三,管轄問題。離婚案件原則上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則。不在戶籍地的,可以向被告的經(jīng)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外地。如果夫妻雙方均離開住所地且超過一年的,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法院管轄;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人民法院管轄。最后,材料一般需要一式三份,給法院和對方當事人一份,自留一份備用。 原問題:《起訴離婚需提供哪些證據(jù)材料》回復于 2022-05-22 10: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