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兒童傷殘鑒定去哪里
損害賠償北京 北京2025-01-08 15:29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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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工傷認定辦法》:第三條 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jīng)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guī)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jù)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第四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五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二)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的樣式由勞動保障部統(tǒng)一制定。 第六條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屬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 工傷認定法律文書的送達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工傷認定結束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保存20年。 第十九條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至于會被定為幾級傷殘,沒法答復你!這需要進行鑒定,因為一些規(guī)定只是標準,不是很好掌握《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jīng)常有人監(jiān)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yè)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yè)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jiān)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流動受限; c. 斷續(xù)工作;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日?;顒幽芰Υ蟛糠质芟?;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a. 日?;顒幽芰Σ糠质芟蓿?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原問題:《北京市傷殘鑒定在哪可以做?》回復于 2022-11-15 12: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