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錢不還,但是她人在北京。該怎么起訴她?當時她借錢的時候說的是給我錢還花唄,沒有說借,是否會對我有所影響?謝謝
經(jīng)濟糾紛四川 瀘州2025-01-09 16:18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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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像你的情況,需要對方所在地(成都)基層法院起訴對方。但是如果借條還款期限如果已經(jīng)過期2年的話(比如約定2008年1月1日還款,到2010年1月2日,訴訟時效就過了),很難勝訴。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對你有利,不存在訴訟時效問題,隨時可以起訴。當然如果訴訟時效已經(jīng)過了,但是那個短信可以作為對方承諾還款達成協(xié)議的另一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達成的還款協(xié)議是否應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復中(法復[1997]4號)答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0條規(guī)定的精神,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xié)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但是也有一個問題,單純的短信很難作為案件證據(jù)。多以你這個官司即使要打,如果訴訟時效已經(jīng)過期的話,也存在較大的難度。敗訴的風險很大。 原問題:《急!關于別人借錢不還,我決定起訴他,起訴步驟的問題!》回復于 2023-02-08 01: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