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國際公約和國內法都適用時,國際公約優(yōu)先于國內法嗎?
公司法務廣東 汕頭2025-01-06 00:00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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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基本觀點:同屬于一個法律體系,但分國際法優(yōu)先和國內法優(yōu)先兩派。 國內法優(yōu)先:國際法效力低于國內法,是國內法的一個部門。弊端:結果導致取消國際法。 國際法優(yōu)先:國際法效力高于國內法,國內法效力是國際法賦予的,國際法效力來源于“約定必守”、“法律良知”。弊端:否認了各個國家在制定國際、國內法上的作用,最后可能導致全面否定國家主權,甚至世界法代替國際法和國內法。 2 兩元論:(平行說) 基本觀點:法律體系不同、性質不同。效力根據、調整對象、適用范圍互不隸屬,各自獨立?;ゲ话?。國際法在我國的適用問題 1 憲法雖然有原則的立場,但沒有統一的規(guī)定。 2 民商范圍內,我國締結的條約和國內法不同部分,可以在國內直接適用。(但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3其他范圍:憲法、基本法規(guī)定不明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原問題:《當國際法和國內法相沖突時,那個法優(yōu)先?》回復于 2022-11-13 01: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