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被套路貸款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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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近日,上海法院通報了本市四起涉“套路貸”犯罪案件的有關(guān)情況。其中一起案件, 未成年人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最后陷入套路貸,利滾利,最終損失高達1套房的錢。寶山、靜安、奉賢法院分別對這四起涉“套路貸”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其中對為首者、起意者、策劃者及積極參與者,依法給予嚴厲打擊,在17名被告人中,有3名主犯被判處刑罰10年以上,最重的為有期徒刑16年。未成年人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而被告人傅某、郝某等人誘騙其借款4萬元。之后,被告人瞿某“空放”高利貸16萬元給杭某。杭某當場取現(xiàn)12萬元還給瞿某,余下3.5萬元交給傅某等作為中介費,自己實際只拿到5000元。7個月后,瞿某等人以上述16萬元借款已“利滾利”達90萬元為由索要欠款,轉(zhuǎn)而以抵押名下房產(chǎn)借新貸還舊貸,誘騙杭某從家中偷出房產(chǎn)證,并帶杭某至本市某房產(chǎn)中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160萬元的價格將價值194萬元的房產(chǎn)過戶給馬某。期間,瞿某還先后轉(zhuǎn)賬22萬元、42萬元給杭某進行資金走賬,以對應(yīng)其讓杭某寫的90萬元借條數(shù)額,后杭某均全部取現(xiàn)交還給瞿某。瞿某在杭某收到馬某的房款后,讓杭某先后匯款5.2萬元、90萬元給他,由此讓杭還清欠款。寶山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瞿某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26萬元;判處作為中間人、同伙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3年6個月不等,并處罰金12萬至7萬不等;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杭某經(jīng)濟損失。套路貸其實就是一種詐騙,所以,當需要錢的時候,還是需要到正規(guī)的渠道得到錢款。否則,損失會更慘。 原問題:《未成年人陷回復于 2022-11-12 19: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