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后,律師遲遲沒對相關的案件進行辦理。
勞動爭議湖南 邵陽2025-01-08 16:0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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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種現(xiàn)象我們援助中心也有所了解,但也是極少部分律師消極辦案,大多數(shù)律師都是積極熱心的。由于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還處于發(fā)展階段,與國外發(fā)達國家及發(fā)達地區(qū)尚有很大差距。比如國外有些國家采用援助中心自己的法律援助專職律師承辦援助案件,就不需要社會律師;有些國家以不低于市場價的律師費雇傭社會律師承辦援助案件。但中國內地大部分案件還是要依賴社會律師經辦,所支付的辦案經費只有數(shù)百元,遠低于市場價,而法律有規(guī)定承辦一定數(shù)量的援助案件是每個社會律師的義務,所以難免讓律師有被強迫的感覺。 我的建議是:盡然已經有律師在辦理你的案子,雙方的溝通是很重要的。溝通不好,律師有自己的主張,當事人又有自己的一套,甚至當事人根本只是利用律師,這些都不利于雙方的合作,自然讓有點忙的律師產生消極怠工的想法和做法。當然,當事人如果發(fā)現(xiàn)承辦律師確實不負責任,是可以向指派案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援助中心在查證屬實之后會另換律師。 原問題:《法律援助,指派律師不愿立案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12 13: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