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告知原告他傾向于合同無效,法官違法?
合同糾紛江蘇 蘇州2025-01-07 12:1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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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分兩種情況對待:1、法定無效法律規(guī)定情形,法院仲裁機構依法撤銷宣布無效,這是職權行為。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2、不是法定無效情形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應申請變更或撤銷,這由合同當事方決定。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原問題:《原告起訴要求解除合同,法官發(fā)現是無效合同,會怎樣呢?》回復于 2022-12-06 07: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