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從單位辭職,馬上離開,可以向用人單位所要工資嗎
經濟糾紛江蘇 蘇州2025-01-08 20:2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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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員工在提出辭職之后,單位還沒有確定離職時間的情況下,員工私自離開,是屬于曠工行為,單位可以以此扣除員工獎勵性待遇,但是勞動工資部分是不能扣除的。依據(jù)《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shù)卦伦畹凸べY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原問題:《員工提完辭職立馬要走,公司可以扣他工資嗎》回復于 2022-11-12 01: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