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拆遷人口安置問題。無房有戶口不被認定。非政府編制人員。
征地拆遷福建 廈門2025-01-09 17:37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沒有這樣規(guī)定,但是要取得產(chǎn)權證,買房落戶條件:1.購房建筑面積及辦理人員要符合以下規(guī)定: (1)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當日)取得建筑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島內(nèi)建筑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島外建筑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購房者,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chǎn)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3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單獨辦理戶口)。 (2)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當日)取得建筑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積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chǎn)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2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單獨辦理戶口);建筑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chǎn)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3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單獨辦理戶口)。 (3) 本市以外人員購買住房,房屋產(chǎn)權屬多人共有,且產(chǎn)權人之間不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只能給1名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30%的所有權人按規(guī)定辦理購房落戶,其他所有權人須經(jīng)過公證機構公證同意放棄辦理廈門市常住戶口。 (4)本市以外人員和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共同購買住房,共有人屬直系親屬關系的,允許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業(yè)主以及直系親屬辦理落戶手續(xù);不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非本市常住戶口的業(yè)主及其直系親屬不能辦理落戶手續(xù)。 (5)島外人員在島內(nèi)購買商品住房,落戶政策與本市以外人員相同。 (6)廈門市政府《關于調(diào)整我市購房入戶政策的意見》(廈府辦[2009]28號)對前兩款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取得房屋產(chǎn)權證。 原問題:《廈門買房落戶,遷戶口時是否有規(guī)定沒入住不能移戶口?急急急??》回復于 2022-12-06 01: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