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敦化市最低工資是多少?
勞動爭議吉林 延邊2025-01-08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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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發(fā)布全省最低勞動工資標準的通知 吉政函【2007】7 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如下:長春、吉林、松原市市區(qū)為6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5元/小時;四平、遼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市區(qū)和延吉市、琿春市為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4.6元/小時;其他縣(市)為5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4.2元/小時。 此最低工資標準的執(zhí)行期為2007年7月1日至下一個調整日。 特此通知。 2007年6月2日 發(fā)布 原問題:《吉林省敦化市最低工資標準》回復于 2023-02-07 15: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