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強奸!遺棄
損害賠償甘肅 天水2025-01-09 06:33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處理因一方違法犯罪被判刑、勞動教養(yǎng)而引起的離婚糾紛,應在堅持婚姻自由的原則下,既要考慮違法犯罪的性質(zhì)、嚴重程度、刑期長短,又要考慮夫妻感情的實際狀況以及婚姻目的、家庭職能的正常實現(xiàn),還要有利于罪犯的勞動改造和勞教人員的教育改造等因素,分別情況區(qū)別對待:(1)對原告憎恨對方違法犯罪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堅決要求離婚的,即使被告服刑期滿或者解除勞動教養(yǎng),夫妻難于和好的,應準予離婚。(2)一方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長期徒刑,另一方不愿意等待而堅決要求離婚的.應準予離婚。(3)一方所犯的是強奸、重婚、虐待、遺棄等罪.嚴重傷害夫妻感情,另一方要求離婚的,應準予離婚。(4)雙方婚姻基礎差,婚后感情不好,雙方在一方受處罰前已有婚姻矛盾,一方犯罪后夫妻感情更加惡化,另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應準予離婚。(5)一方被判較短刑期,或偶爾犯罪、過失犯罪,且有悔罪表現(xiàn),雙方感情較好的,可調(diào)結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6)對未決犯的配偶提出離婚的,一般暫緩處理。(7)對違法犯罪一方提出離婚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則可借此進一步做好原告的改造工作,勸其撤訴或判決不準離婚。 原問題:《被告因刑事犯罪判有期徒刑四年,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以證據(jù)不足駁回了訴訟請求,半年后也就是今年一月》回復于 2022-12-05 15: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