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之后單位需要賠償的有哪些
勞動爭議河北 秦皇島2025-01-08 14:5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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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需要承擔以下費用:1、1-4級傷殘的,用人單位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為職工繳納醫(yī)療保險;2、傷殘津貼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3、5-10級傷殘,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法律依據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擴展資料:用人單位需要依法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員工個人是不需要繳納的,具體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yè),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guī)定。 原問題:《職工發(fā)生工傷后,用人單位應承擔哪些費用》回復于 2022-11-10 15: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