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擔保公司成立的條件?
公司法務湖南 張家界2025-01-07 16:4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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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資金要求 投資擔保公司一般要求注冊資金1億元以上,如果跨地區(qū)擔保,則需達1億以上。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48號),“跨省區(qū)或規(guī)模較大的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審批”修改為“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審批”,實施機關由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改為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上述政策措施的出臺將有一段時間?! 牧私獾钠渌∈械怯浨闆r來看,如今各地操作存在差異:北京市工商局對擔保公司登記不做限制;上海市工商局暫緩登記擔保類公司;浙江省工商局僅對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的擔保公司進行登記;江蘇省工商局登記“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企業(yè)經營范圍核定“非融資性擔?!钡??! 榻y(tǒng)一規(guī)范我省操作,支持信用擔保機構發(fā)展,緩解中小企業(yè)融資難的矛盾,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發(fā)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強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6]90號)、《中小企業(yè)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1]77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就過渡時期內擔保機構登記注冊的有關問題建議如下: 一、申請新設立注冊資本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工商部門予以辦理,企業(yè)經營期限核定一年,經營范圍可核定為:“為自然人和企業(yè)提供擔保(不含融資性擔保)”,待國家、省有關政策明確后再辦理相關手續(xù)?! 》侨谫Y性擔保公司不得對中小企業(yè)向金融機構貸款、票據(jù)貼現(xiàn)、融資租賃等融資方式提供擔保和再擔保,不得從事存、貸款金融業(yè)務及財政信用業(yè)務等?! 《⑿略O立、申請增資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注冊資本超1億元(含1億元)的,以及已經審批并登記注冊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申請增設分支機構的,工商部門暫不受理,待國家、省有關政策明確后再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已登記的注冊資本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申請變更登記(含增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備案的,工商部門依法辦理?! ∷?、自省金融辦正式受理審批之日起,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應當先經省金融辦審批方可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國家、省有關審批登記政策出臺后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粤鞒獭 ∠群藴使久Q,驗資,備案,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代碼證、稅證、銀行開戶證,在備案時,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可行性報告 2、公司章程 3、公司高管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證明 4、股東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證明 5、股東資信證明等 原問題:《申請擔保公司需要哪些條件?》回復于 2022-11-10 09: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