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款出資購買商鋪。父母共有三個子女,商鋪名字寫大兒子,父母又寫了一份商鋪受益人為三子女平分的材料說明。請問這種情況,三個子女能平分商鋪嗎
財產繼承山西 長治2025-01-08 22:1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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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先說說題外話:如果你父母立了遺囑,那么根據(jù)遺囑你父母自己的財產想給誰就給誰,不存在如何分割的問題。同樣道理,你父母在世時也可以隨意處分他們自己的財產,想贈給誰就贈給誰。再回到你的問題,你問題發(fā)生的前提是你父母未留下遺囑,那么就按照法定繼承來辦。法定繼承的情況下:首先,確定被繼承人(去世的人)的財產,比如說(只是打比方),父親先去世,那么,首先要確定父親的財產(稱為遺產)然后,才是確定繼承人的范圍,通常情況下,有幾個繼承人就要分幾等份,每人一份。在確定遺產時,主要的麻煩是要把夫妻共同財產分出來!還是打比方,父親去世,那么商鋪在父母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各占1/2。 因此,遺產(父親的財產)就是商鋪的1/2。如果你父母的子女只有你及養(yǎng)子,那么繼承人為3人(母親、你、養(yǎng)子),每人一份,也就是說每人得到商鋪的1/2的1/3,也就是1/6。而你母親本身就擁有商鋪的1/2,她就擁有4/6的商鋪產權了。至于你婚前的兩套商品房的問題,(繼承其實和你婚前婚后無關)只要看房產證上有誰的名字,三個人的名字,每人就占有產權的1/3。當然也就算遺產,要分咯。另外,提醒一下,關于收養(yǎng)的概念,我國《收養(yǎng)法》1992年就出臺了。而根據(jù)這部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以后多次修改,但這點從來沒有變過):收養(yǎng)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yǎng)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說在《收養(yǎng)法》頒布之后,如未理收養(yǎng)登記的,則不論雙方是否存在扶養(yǎng)關系,均不得適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關系,雙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那么繼承就談不上了。祝順利。 原問題:《養(yǎng)子財產分配問題》回復于 2022-12-05 10: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