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過后可以換法官嗎
合同糾紛廣東 梅州2025-01-09 13:2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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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這是可以的。你說的情況不是“更換執(zhí)行法官”,而是“審理過程中合議庭成員的更換”,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規(guī)定,合議庭成員因為需要回避或特殊情況需要更換的,可以更換。2、“要求雙方重新把案子的事情經過敘說一遍”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這是該法官在司法實踐中遵守“集中審理原則”和“直接原則”的體現(xiàn)。根據(jù)這兩個原則的要求,該法官在重新參與到這個案件中后,需要自己親自審查證據(jù),檢驗物證,讓當事人、證人、鑒定人出庭并親自聽取他們的口頭陳述,聽取法庭辯論,所以也就需要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附上相關規(guī)定,供你參考:《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第三條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不能繼續(xù)參加案件審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更換。更換合議庭成員,應當報請院長或者庭長決定。合議庭成員的更換情況應當及時通知訴訟當事人。 集中審理原則,又稱不中斷審理原則,是指法院開庭審理案件,除特殊情況下應在不更換審判人員的條件下連續(xù)進行,不得中斷審理的訴訟原則。直接原則指法官、陪審人員必須親自接觸案件的所有材料,在審判庭上直接審查證據(jù),檢驗物證,讓當事人、證人、鑒定人出庭并親自聽取他們的口頭陳述,聽取法庭辯論,然后據(jù)此對案件的實質問題作出裁判。 原問題:《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可以更換法官嗎》回復于 2022-11-09 22: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