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需要申請支付令
經濟糾紛遼寧 沈陽2025-01-08 14:40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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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債權人在討債不成時,只知道起訴,而不知道討債還有一條捷徑,即運用《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督促程序,申請支付令。雖然申請支付令具有可以盡快實現債權等優(yōu)點,但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否則法院不予受理。申請支付令應具備的條件包括: 1、請求給付的必須是金錢或者匯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銀行存款單等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必須是已經到期的或者過期的,且數額必須是確定的。 3、債務人負有給付義務,且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5、必須向債務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6、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并寫明以下內容:雙方的基本情況;請求給付的數量及所依據的事實、證據,其中特別是應提出能證明所請求債權存在的債權文書;申請的目的,即要表明請求法院依督促程序發(fā)出支付令的意愿。 7、所請求的債權未超過法律保護的二年訴訟時效期間。 原問題:《討債時申請支付令要有哪些條件》回復于 2022-11-09 1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