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請問,請問,在2019年簽的合同,應該適用《合同法》還是《民法總則》?
房產糾紛北京 北京2025-01-08 13:5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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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在再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公司是有義務與您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您也可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如果未提出,則視為同意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實務中,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訴請變更該勞動合同的期限,但是您必須有足夠證據證明簽訂合同時,是公司未提供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的,而不是您同意簽訂了該固定勞動合同?! 「鶕傻囊?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ㄒ唬﹦趧诱咴谠撚萌藛挝贿B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ǘ┯萌藛挝怀醮螌嵭袆趧雍贤贫然蛘邍衅髽I(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ㄈ┻B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萌藛挝蛔杂霉ぶ掌饾M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原問題:《在公司工作19年,公司仍簽有期限合同,請問公司違不違法》回復于 2022-11-09 08: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