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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糾紛江蘇 南京2025-01-07 18:3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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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應當?shù)侥暇┦薪瓕巺^(qū)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對 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因此,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原告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及復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原問題:《江寧區(qū)岔路口起訴離婚去哪里》回復于 2023-02-07 05: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