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學生,暑假工,無合同,老板拖欠工資,
經(jīng)濟糾紛內蒙古 呼倫貝爾2025-01-09 11:4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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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shù)貏趧訄?zhí)法監(jiān)察大隊,他們會依據(jù)《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fā)出支付令?! ?、上述兩種方法相對要快一些,如果還不行只有到當?shù)貏趧有姓块T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jù),因為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 a. 要證明勞動關系,按照“勞社部發(fā)〔2005〕12號”《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渲校?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的規(guī)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d.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也有規(guī)定,“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jù)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薄 ∪绻氵€不放心,再找?guī)讉€同事給你提供證言或書面證詞,就更保險了。 4、通過勞動仲裁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guī)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依據(jù)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向單位索取二倍的工資。 原問題:《暑期工沒有簽合同,老板拖欠工資,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07-19 11: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