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離婚協議女方不問意
婚姻家庭四川 成都2025-01-09 16:23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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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強制他人離婚。法律規(guī)定,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遺棄家庭成員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分居狀態(tài),并且上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法院判不離,可以仍堅持分居,并且在六個月后再起訴,法庭認為感情確已破裂,無法修復,自然會判決離婚。 一方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原問題:《如果離婚協議書女方不簽怎么辦?》回復于 2022-07-19 16: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