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的房東總打電話,才簽一星期,我不想租了,以他騷擾為名,可以解約嗎
房產(chǎn)糾紛遼寧 大連2025-01-10 21:5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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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問:我是房主,我跟租房子的鬧點不愉快,我不想租給他了可以嗎需要付多少違約金,我能叫他三天左右走嗎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yōu)槟獯鹪趺创_定租房違約金?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qū)Ψ街Ц兜囊欢〝?shù)量的金錢或財物。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一、租房違約金怎么算1、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jù)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復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2、合同法沒有規(guī)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標準,都是房屋租賃雙方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shù)量,雙方認可就可以。約定的違約金高請求減少時;必須是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也就是懸殊,比如實際損失只有一百元,但約定的違約金卻有幾千元。如果算“過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圍。二、租房合同的違約金如何確定(1)違約金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沒有數(shù)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jù)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2)發(fā)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fā)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原問題:《我是房主,我跟租房子的鬧點不愉快,我不想租給他了可以嗎需要付多少違約金,我能叫他三天左右走嗎》回復于 2022-07-23 22: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