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案件,訴訟費怎么收費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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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jù)訴訟標的比例收取。財產(chǎn)案件根據(jù)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訴訟費用的交納和收取制度應當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按照其財務隸屬關(guān)系使用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全額上繳財政,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應當向當事人開具繳費憑證,當事人持繳費憑證到指定代理銀行交費。依法應當向當事人退費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辦理。訴訟費用繳庫和退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qū),基層巡回法庭當場審理案件,當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銀行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基層巡回法庭可以當場收取訴訟費用,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不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的,當事人有權(quán)拒絕交納。案件審結(jié)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shù)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diào)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shù)額。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nèi)退還有關(guān)當事人。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照收費管理的職責分工,對訴訟費用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亂收費行為,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相關(guān)規(guī)定予以查處。 原問題:《法院經(jīng)濟糾紛案件訴訟費怎么收取的?》回復于 2022-12-19 0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