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單位扣除百分之三十的績效,用來獎勵因缺崗而頂崗的人,合理嗎
合同糾紛山西 太原2025-01-08 23:5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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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錯的,你老板已經(jīng)嚴重違反勞動法了,你不僅可以向他要回工資,而且因為沒簽合同,必須讓他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另外,你現(xiàn)在一天都沒休息,每周四天的休息日必須支付給你2倍工資,因為這個屬于節(jié)假日加班以下是法律依據(jù),你隨時都可以辭職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原問題:《你好!勞動法里有沒有規(guī)定急辭工要兩個月工資加起來扣百分之三十的。謝謝》回復于 2022-07-27 00: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