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著不讓離職
勞動爭議江西 南昌2025-01-09 10:2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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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將離職通知以快遞的形式發(fā)送給用人單位,保留提交的證據(jù),到期后要求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xù),用人單位拒絕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秳趧雍贤ā返谌邨l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jīng)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原問題:《想要辭職,公司故意拖著不讓走,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06 21: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