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詢一下勞動法的一些問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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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眲趧雍贤ǖ诎耸l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賠償十幾年的工資,無疑是一筆巨款。你父親要有能證明勞動關系、勞動時間、勞動報酬的相關證據(jù),以備勞動仲裁使用。 原問題:《老師你好,我想咨詢一下關于勞動法方面的問題,就是我爸在鐵路上工作了快二十年,但一直不是正式編制工作》回復于 2023-01-03 04: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