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在我前單位領導下面的投資款2w元,我可以要回來嗎
經(jīng)濟糾紛浙江 杭州2025-01-09 14:3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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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問:我公司的老板讓我入股,與其他股東共同經(jīng)營這家公司。我就交了6萬元給公司,王老板以公司名義給我出具了6萬元入資款的收條,收條上寫的是“投資款”。我交錢后公司未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xù),至今也未分紅、未開過股東會,后來該公司關門歇業(yè)。請問律師:我還能要回6萬元投資款嗎? 答:該款是否能要回,第一要看該款的性質,如是借款,則屬于您對公司的債權,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追索;如是股東出資,那要根據(jù)《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因股東出資后不能隨意退股只能轉讓的規(guī)定,該款較難要回。 至于到底屬于哪種性質可以從以下方面分析: 1、從形式上看,是否辦理工商變更、股東名冊的變更:投資者對公司出資,直接引起該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根據(jù)《公司法》,增資一般需要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并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持報告及相關文件到工商局變更增資手續(xù)。另外,公司內(nèi)部的股東名冊也應對此作相應的記載。如果股東名冊和工商變更均未辦理,則您的股資款應屬于借款。 2、從實質上看,您是否實際享有股權權利:雖然未辦理工商變更和股東名冊的變更,如果投資人對公司行使過股東權利,如收取過紅利,實際參與過公司的經(jīng)營決策,則可認定為股東出資。您未分紅,也未參與過決策,此款應為借款性質。 所以綜上所述,您的6萬元投資款屬于借款,可以通過訴訟程序主張您的權利。 原問題:《我的投資款還能要回來嗎?》回復于 2022-11-05 23: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