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已走農(nóng)合
勞動爭議山東 棗莊2025-01-08 12:49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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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況符合工傷條件;二、你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三、待傷情穩(wěn)定后,如留下殘疾,你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四、如構成傷殘等級,你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五、如單位未給你買保險,可以比照上述條例執(zhí)行;六、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原問題:《工傷后走新農(nóng)合已報還能走工傷嗎》回復于 2022-08-10 1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