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先是以工作地點調動為由,辭退員工,沒有任何補償,第二天開據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寫的是疫情等原因,公司取消了工作崗位,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補償,這種情況違法嗎
合同糾紛北京 北京2025-01-08 17:48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你和他們有勞動合同沒有?如果有的話,你可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之后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單位,但是不能直接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的。 要是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就比較麻煩,因為畢竟我覺得人做什么事情都要考慮下相對代價。你倒是可以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起訴單位,但是那樣浪費時間又不值得,不如直接找工會看能不能幫上忙?! o論什么時候,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非常重要?。?! ------------------- 那就好辦了,直接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順便看看你的合同里面有沒有相關方面的規(guī)定。我國勞動法規(guī)定,如果你沒有錯誤,單位辭退你必須多付一個月工資,具體見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ㄈ﹪乐厥殻瑺I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ㄋ模﹦趧诱咄瑫r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摹! 〉谒氖畻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ǘ﹦趧诱卟荒軇偃喂ぷ?,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ㄈ﹦趧雍贤喠r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原問題:《公司要辭退我!我和他們要求賠償!但他們又說不辭退我!叫我停薪留職》回復于 2022-12-02 07: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