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判決之后反訴
律師回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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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 反訴的概念和特征 反訴是指在已經(jīng)開始的訴訟程序中,本訴的被告以原告為相對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與本訴存在牽連關(guān)系的獨立的反請求。其特征是: 1、反訴當事人具有特定性,反訴只能由本訴的被告向本訴的原告提起。 2、反訴具有相對獨立性,反訴只要提起,不因本訴的撤回而終結(jié)。 3、反訴目的具有對抗性,反訴可抵消、吞并、排斥原告的訴訟請求。 反訴不同于反駁。反駁是指在訴訟中,一方當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提出各種有利于自己的事實和理由,以否定和駁斥對方當事人的主張的一種辯論活動。 二、 提起反訴的條件 1、只能由本訴的被告對本訴的原告提起。 2、只能在本訴進行中提起。 3、只能向受理本擴的法院提起。 4、與本訴適用同一種訴訟程序?qū)徖怼? 5、與本訴有牽連關(guān)系。 三、 反訴的審理 被告提出反訴后,法院應(yīng)審查是否符合起訴的一般條件和反訴的特別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反訴,應(yīng)予受理。被告如果在開庭過程中才提出反訴,除非原告放棄法定的答辯期利益,法院應(yīng)休庭讓原告答辯并另行指定開庭的期日。法院原則上應(yīng)一并審理本訴與反訴,將兩訴合并調(diào)查和辯論,并且一并對兩訴作出裁判。在例外情況下,法院也可將反訴與本訴分開調(diào)查和辯論,并且在其中一訴已達到可作出判決的程序時,先行作出部分判決。 原問題:《民事訴訟案中的被告什么情況下可以反訴?什么叫反訴》回復(fù)于 2022-08-26 11: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