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強迫辭職,怎么辦
律師回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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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wù)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你只要不具備以上幾條,公司是不能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單位要單方面與你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你賠償金。個人覺得一份工作,不是單方面的事情,而是員工與公司雙方的一個合作,如果某一方不滿,在一起也沒有多少意思,畢竟強扭的瓜不甜。四川英聯(lián)中才為您解答,換工作,找我們就好 原問題:《自己不想離職,卻被公司逼著離職怎么辦(第2》回復(fù)于 2022-08-31 05: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