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做完了牢能翻案嘛
刑事辯護浙江 臺州2025-01-09 14:5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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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所謂的刑事案件結案,應該是偵查終結,要依法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在審查中需要補充偵查等情形的,可要求公安部門重新偵查等?! 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jù)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谝话倭邨l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谝话倨呤畻l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谝话倨呤粭l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jù)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jù)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jù)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τ谘a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τ诙窝a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對于已經判決的,當事人認為判決有錯誤的,可依法提出申訴。 第二百四十一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ㄒ唬┯行碌淖C據(jù)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jù)以定罪量刑的證據(jù)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jù)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ㄋ模┻`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原問題:《刑事案件 結案了 可以翻案 么?》回復于 2022-12-01 2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