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上訴期詐騙案件
征地拆遷遼寧 鞍山2025-01-08 23:47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的;(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諒解的;(五)其他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的。一審判14年,表明詐騙50萬以上,情節(jié)特別嚴重,已經不適用緩刑。自首、退贓,屬于認罪態(tài)度好,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法院一般會酌情輕判一點,但無罪和緩刑一般都不可能了。 原問題:《詐騙案,如果已經上訴會不會因為理由不成立然后博回,被抓?》回復于 2022-09-06 23: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