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退還押金
合同糾紛內(nèi)蒙古 呼和浩特2025-01-08 11:3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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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單位招聘勞動者以任何名義收取任何費用包括押金都是違法的,應當無條件足額退還。與你離職無關。單位不退押金的你可以向當?shù)氐膭趧硬块T投訴。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原問題:《關于合同押金的退還的問題》回復于 2022-12-16 10: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