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生前留有遺囑,將撫恤金,喪葬費全部給他的小兒子。死后我們才知道這個事,公平嗎
財產繼承寧夏 石嘴山2025-01-08 19:1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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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 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撫恤金是不計入個人收入的,也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作為撫恤金的分配原則是: 1,撫恤金一般分為傷殘撫恤金與死亡撫恤金。傷殘撫恤金的發(fā)放對象是傷者本人,而死亡撫恤金的發(fā)放對象是死者家屬。 2,如果撫恤金和生活補助費是有關單位發(fā)給傷殘者本人的,這就屬于傷殘者本人所有,以后傷殘者如果亡故,則這部分撫恤金就成為遺產,其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發(fā)給死者家屬的撫恤金和生活補助費不是對死者的經(jīng)濟補償,而是給予其家屬的物質幫助和精神撫慰,發(fā)給誰就屬于誰所有,從發(fā)給之日起該撫恤金已成為家屬的個人財產,而不能再作為死者的遺產被繼承。 3,享受撫恤金和補助費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yǎng)。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如果你們三個孩子屬于依靠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可以先行家庭內部、單位或街道調解,不行就可以進行司法訴訟,法院一定會支持你們的主張的; 如果你們三個孩子不屬于依靠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自己有自己生活來源的,你最為理想的就只有在死者喪事辦完以后,把剩余的撫恤金平分了,這個數(shù)額就是很小了,傷了感情的同時也是死者不愿意看到的情景。 實際上在司法實踐中,撫恤金是最能解決的,因為在喪事、墓地購買以后剩余的數(shù)額不會多的,一般的就是遺產繼承問題,特別是房產問題是主體,你也不用糾纏在撫恤金里面的,遺產才是你們大事。 原問題:《請問我父親去世后單位私自將撫恤金等全部給了父親的后妻,我們三個孩子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3-02-05 06:21:46